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7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2日登载于《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格为16.1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5.45元/股,成交均价为15.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998,06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