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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4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对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04月0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2019年04月04日至2019年04月13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布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30)。

  3、2019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33)。

  4、2019年0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6,974,5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9年5月9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
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分红派息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18年年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P=P0-V=6.76元/股-0.10元/股=6.66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系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系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进行的调整,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2、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系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进行的调整,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认为:亿帆医药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与授予事项已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八、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