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81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皖证调查字18056号),因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8年8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公司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若公司因上述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