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18 深市 华信退


首页 公告 华信国际: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华信国际: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8-036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7日停牌一天,并于2018年5月2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

由“华信国际”变更为“*ST华信”;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

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华信国际”变更为“*ST华信”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18。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2018年05月02日。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

项的相关规定,股票将于2018年5月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

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董事会意见:

    针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核实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主要措施:

    (1)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加强公司管控,争取银行借款展期,债转股,降低有息负债,对客户应收款项予以催收,尽早收回资金。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

    (2)加大原有贸易销售力度,改善销售环境,提高公司产品收入。盘活资产,力求经济效益稳增,提高资产管理收益。针对各类型的资产,公司将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不断减少无效资产,加快资产周转和利用,切实改善资产结构。

努力通过经营资产实现创效增效,减少效益流失,增加企业资产管理收益。

    (3)充分运用上市公司平台,引入战略合作者实施产业转型,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等方式,拓展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快优化产能结构布局,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增加营运资金。

    (4)上市公司积极主动的利用自身资本平台优势,通过集团内能源资产以及其他相关优势资产的置入,并适时的拓展市场化的项目资源,以并购整合、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对公司资产的优化整合,化解经营风险,维持正常经营,提升盈利能力。

    (5)加强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和管理,完善合同审批流程,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认真履行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6)加强内控体系自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学习相关上市公司的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加强对内控相关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奠定基础。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1、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2、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3、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4、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5、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孙为民

    联系电话:021-23577799

    E-mail:sunweimin@cefci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1楼

    邮政编码:200030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