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18 深市 华信退


首页 公告 华星化工上市公告书
二级筛选:

华星化工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04-07-07

1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全体董事承诺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
者查阅 2004 年 6 月 22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和《 上海证券报》
的 本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及 刊 载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网 站
( http://www.cninfo.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概 览
1、 股票简称: 华星化工
2、 深市股票代码: 002018, 沪市代理股票代码: 609018
3、 总股本: 6,500 万股, 其中, 可流通股本: 2,00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
股本: 2,000 万股
4、 发行价格: 8.55 元/股
5、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6、 上市时间: 2004 年 7 月 13 日
7、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8、 保荐机构( 上市推荐人):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有
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 2004] 93 号), 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 法人股及
自然人持有的未流通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2
10、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的第一大股东庆祖森先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 在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也不要求或接受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股份”。
第三节 绪 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和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并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
股票上市公告书》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而编
制的,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和本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9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5 日
采取全部向深市、 沪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成功发行了 2,000 万人
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55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4]59 号文《 关于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 批准, 本公司 2,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将
于 2004 年 7 月 1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股票简称“ 华星化工”, 深
市股票代码为“ 002018”。
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6 月 22 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和《 上海证
券报》 上刊登了《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招股说明书正文及其附录刊载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指定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前述招股文件刊登距今不足三
个月, 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 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文件。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 中文名称: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HUAXING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2、 法定代表人: 庆祖森
3、 注册资本: 6,500 万元( 正在办理变更手续)
4、 成立日期: 1998 年 2 月 13 日
3
5、 住所及邮政编码: 安徽省和县乌江镇 238251
6、 电话及传真: (0565)5393908 5393908
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uaxingchem.com
8、 电子信箱: hxinfo@huaxingchem.com
9、 经营范围: 农药( 凭许可证经营)、 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品) 生产、 销
售,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 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原辅材料、 机械
设备、 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技术进口。
10、 主营业务: 研发、 生产和销售杀虫双、 杀虫单以及精恶唑禾草灵、 草
除灵乙酯、 苄嘧磺隆等高效低残留农药产品。
11、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2、 董事会秘书: 李辉
二、 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本公司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8]第 1 号《 安徽省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证书》 批准, 由和县农药厂及其职工庆祖森、 盛学龙等 263 名自然人于 1998
年 2 月 13 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 4 月 20 日, 经职工代表大
会决议通过, 并经和县人民政府 和政秘[2001]35 号及和县乌江镇人民政府 乌
政字[2001]第 71 号文批准, 和县农药厂将所持公司的 385.5 万股股份全部量化
予庆祖森等职工, 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同年 9 月 14 日, 经公司第七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部分股东转让所持股份, 公司股东变更为 17 位自然人。
2001 年 12 月 30 日, 经安徽省经贸委皖经贸企改函[2001]815 号文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股[2001]第 16 号文批准, 股份公司实施增资扩股:( 1) 以
公司截止至 2001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向截止 2001 年 10 月 31 日
登记在册的股东按 10:23.73 的比例送红股 2,391.984 万股, 送股后公司每股净
资产为 1.17 元;( 2) 增加股本 1100.016 万股, 原股东认购 600.016 万股; 引
入新股东认购 500 万股, 其中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 万股、 江苏
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万股; 上述新老股东均按每股 1.17 元以现
金认购新增股份。 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45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 2004]9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5 日在深圳交易所以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成功发行了人
4
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55 元。 此
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6,500 万股, 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30.77%。
三、 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本公司是安徽省最大的农药生产企业, 是华东地区主要农药供应厂商之一,
国内最大的杀虫双/单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 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安徽省农
药工业协会的统计资料, 公司 2002 年综合实力在国内农药行业中排名在前 13
位,2000 年~ 2002 年各项经济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安徽省行业第一位。公司于 2000
年 5 月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于 2003 年 4 月经国家科
学技术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产品包括杀虫剂、 杀菌
剂和除草剂三大系列 9 个原药 32 个品种, 其中, 主要产品杀虫双、 杀虫单国内
生产量、 销量第一。 公司产品 18%杀虫双撒滴剂、 50%华星麦保可湿性粉剂、 10%
精恶唑禾草灵乳油和普净 10%EC 精恶唑禾草灵分别被认定为 1999 年度、 2000 年
度、 2001 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或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公司技术中心于 2000 年度
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并经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发[ 2003] 74 号批准建设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一) 发行人竞争优势
相对于我国农药行业内其它企业, 本公司具有显著的优势:
1、 竞争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销售收入全部来源农药, 为安徽省最大的农药生产企
业, 2002 年农药生产量及利润总额分别为全行业第 11 位、 第 10 位; 公司经营
高效、 低残留农药, 以杀虫双(单)等沙蚕毒系列为核心产品, 是我国最大的杀
虫双(单)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 具有一定的专业与规模优势。
( 1) 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核心产品及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结构
① 公司主营产品均为高效、 低残留、 无公害农药, 符合国家农药产业政策
发展方向, 不存在强制淘汰或受政策限制的风险;
② 核心产品杀虫双(单)是国内防治水稻虫害的最主要的农药品种, 系国内
自主研发, 具有性价比较高的的竞争优势, 2003 年农业部撤销甲胺磷等高毒农
药登记以及国内进一步推动粮食生产为杀虫双(单)创造了更大的市场空间, 确
保公司 2003 年主营业务较大增长; 由于国家限制该品种生产工艺出口, 因而出
口前景较好。
③ 公司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结构, 在杀虫双(单)基础上开发生产杀螟
5
丹, 形成沙蚕毒系列, 同时生产氟虫腈等高效杀虫剂与草除灵乙酯、 精恶唑禾
草灵、 苄嘧磺隆等除草剂, 形成杀虫剂、 除草剂、 杀菌剂协同发展, 产品结构
得到不断优化, 符合国家农药发展方向, 也有利于公司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④ 公司杀虫剂与除草剂均主要服务于水稻等粮食生产, 面临国家扶持粮食
生产政策所带来的机遇。
( 2) 技术优势
① 公司技术实力较强, 先后于 2000 年、 2003 年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
业、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建立了省级技术中心, 并成立了农
药研究所, 经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发[ 2003] 74 号批准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公司与沈阳化工研究院、 贵州化工研究院、 山东农药研究所、 南京大学等科研
院所建立了良好的技术合作交流体系。
② 公司现有产品杀虫单( 双) 原药及制剂、 草除灵乙酯、 精恶唑禾草灵等
的生产技术水平均国内领先, 收率高于同行业水平, 其中杀虫单出粉率达到 60%
以上,比国内平均水平高出 12 个百分点,杀虫单原药纯度在国内第一个超过 98%。
公司通过引进与创新储备了一批技术, 包括 1 个国家高新技术产品、 4 个国家级
重点新产品、 6 个国家专利产品、 2 个“ 双高一优” 导向计划、 1 个国债贴息项
目、 2 个国家星火计划项目、 2 个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八五” 与“ 九五” 科技
攻关项目 1 项, 能满足未来几年产品结构调整与持续发展的要求。
③ 公司具备较强的农药剂型自主开发能力, 一直坚持以用户及市场为导向,
不断拓宽农药用途并改进施药方法, 开发出包括水乳剂、 悬浮剂、 颗粒剂、 撒
滴剂、 水分散粒剂等技术含量高、 环境相容性好的新剂型, 公司最先将苄嘧磺
隆通过加工应用于小麦田防治阔草杂草, 将精恶唑禾草灵扩大到大豆、 花生、
油菜、 水稻等。
( 3) 稳定的核心市场与健全的市场网络
① 由于区域便利、 进入较早、 定位较准等原因, 国内最大的水稻产区长江
中下游地区为公司稳定的核心市场, 占每年收入的 60%以上, 确保公司具有较强
的抗风险能力, 为主营业务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而国家扶持粮食主产区将创造
了更大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