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3-1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200,743,02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4.96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7,775,7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29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2,967,2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64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7 人,代表股份 2,987,24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66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人,代表股份 2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6 人,代表股份 2,967,2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646%。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00,74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986,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00,74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986,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00,74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986,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00,74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986,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74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986,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74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986,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0,742,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986,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99,720,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7%;
反对 1,022,4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6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65.7730%;反对
1,022,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4.227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99,720,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7%;
反对 1,022,4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6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65.7730%;反对
1,022,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4.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99,720,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7%;
反对 1,022,4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6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65.7730%;反对
1,022,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4.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9,720,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7%;
反对 1,022,4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6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65.7730%;反对
1,022,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4.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9,720,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7%;
反对 1,022,4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93%;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