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4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 号),公司以总股本 346,325,336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截至 2019 年 2 月 19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897,600 股,发行价格为 4.04 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100,160,748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4,649,421.9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 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296,319.8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2,754,032.14 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 号”。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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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将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
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将“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863.08 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5、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结项。该事项已经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8 月 13 日,公司将“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395.56
万元存放于公司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6、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将上述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账户 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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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 444000903018010078443 募集资金专户 323,386,246.84
合计 - - 323,386,246.8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等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33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核与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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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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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