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3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
14:30 开始在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 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99,123,57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4.59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7,93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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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33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1,185,4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5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25,44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7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1,185,4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5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宙宇
表决情况:同意 199,116,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18,1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45%。
表决结果:谢宙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宗潮
表决情况:同意 199,104,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06,1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52%。
表决结果:陈宗潮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小鹏
表决情况:同意 199,104,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06,1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52%。
表决结果:黄小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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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