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32
东 信和平科技股份有 限公 司
第 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3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
振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李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谢宙宇先生、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黄少芬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少芬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166
电子邮箱: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 8 号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四日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谢宙宇先生
1977 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
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电科某研究所第二研究部室主任、副主任、总工程师、共性产品中心主任,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事业群总经理、中国电科某研究院科技发展处处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宙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谢宙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宗潮先生
1973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
法律顾问,兼任东信和平(俄罗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信和平智能卡(孟加拉国)有限公司董事、东信和平(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长、东信和平(印度)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晟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采购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宗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2,800 股,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陈宗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黄小鹏先生
1973 年出生,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研发中心主任、流程与信息化部总经理、技术管理部总经理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小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2,100 股,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黄小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黄少芬女士
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持有深圳证
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少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