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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2

东信和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2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 8 号公司 603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楼水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99,097,87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4.59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97,988,1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34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1,109,7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8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199,74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6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1,109,7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8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99,093,67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54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8%;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99,093,67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54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8%;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99,093,67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54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8%;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99,093,67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54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8%;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9,093,67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54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8%;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9,093,67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54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8%;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7、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9,093,676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54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8%;反对 4,2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孔舒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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