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3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8 日 14:30
开始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 8 号公司 201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8 日 09:15 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98,868,23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54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98,867,18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54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4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周忠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周忠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晓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张晓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楼水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楼水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李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王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唐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唐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邓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邓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晓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郑晓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辛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辛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潘利君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潘利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丁晓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丁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公司营业范围中增加“互联网广告服务”,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如下: 如下:
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 联网信息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 联网信息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
品印刷。 品印刷。
一般经营项目:通信、银行、公共事业等各领 一般经营项目:通信、银行、公共事业等各领
域磁条卡、智能卡(含移动电话 SIM 卡、银行 域磁条卡、智能卡(含移动电话 SIM 卡、银行
卡)、微电子智能标签产品及相关读写机具、 卡)、微电子智能标签产品及相关读写机具、 无线收发设备、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无线收发设备、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和系统集成相关技术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和系统集成相关技术 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物联网相关产品研发、 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物联网相关产品研发、 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纪念卡册(含贵金属 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纪念卡册(含贵金属 纪念卡册)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半导体模块 纪念卡册)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半导体模块 封装及技术咨询;自有物业出租、管理;商业 封装及技术咨询;自有物业出租、管理;商业 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 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室内 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室内
外装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施工、承包 外装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 (涉及资质证的需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工程施工、承包(涉及资质证的需取得主管部
证书方可经营)。 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经表决,同意 198,868,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