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4-0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
要的提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
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3年12月20日
2、本次授予价格:7元/股
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数量为411.5
万股,授予对象共87名。
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陆旸、李有杏2人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利(陆旸、李有杏2人获授的
股份共为7万股,实际认购0股),王静、李祖猛、费林深、施伟周、徐维华、
沈志成、廉永全、袁外平、王怀凤、周向涛、黄芳涛等11人因个人资金原因减
少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王静等11人共获授48万股,实际认购31.8万股)。
以上激励对象放弃的股份数合计23.2万股。
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7名调整为85名,实际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由411.5万股调整为38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1841.9万股的1.78%。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东信和平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包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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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锁定期和3年解锁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 1/3
解锁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 1/3
解锁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 1/3
解锁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依本激励计划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条件为:
解锁期 业绩考核条件
?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
平;
第一个
?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较草案公告前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不低
解锁期
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
平;
第二个
?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较草案公告前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不低
解锁期
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
平;
第三个
?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较草案公告前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且不
解锁期
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 可解锁日前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注:上表中“可解锁日”是指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分别满24
个月、36个月、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
算依据,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净资产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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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计入当年以及下一年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标的股票
授予额度 占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占总股本
(万股) 总量比例 比例
1 周忠国 董事长兼总裁 12 3.090% 0.055%
2 张晓川 副总裁 10 2.575% 0.046%
3 黄小鹏 副总裁 10 2.575% 0.046%
4 胡 丹 副总裁 10 2.575%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