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09-25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东信和平”)
经2008 年4 月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和2008 年6 月13 日
召开的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并经2009 年6 月12 日
召开的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将公司2008 年度配股决议有效期及
对董事会关于配股事宜的授权相应延长一年,公司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2008 年第130 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47 号文
核准。
2、本次配股以截至2008 年4 月16 日发行人总股本153,452,000 股为基数,按
照每10 股配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6,035,600 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可配售569,494 股,无限售条件股东可配售
45,466,106 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11,763,760 元。本
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4.6 元/股,本次配股简称及代码为:“东信A1 配”及
“082017”。
4、本次配股向截止股权登记日2009 年12 月4 日(T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信和平全体股
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09 年12 月15 日(T+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2
券时报》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
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
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09 年12
月2 日(T-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东信和平《配股说明书
摘要》。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下列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东信和平/发行人 指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3 的比例
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
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 日 指 2009 年12 月4 日
A 股股东 指 于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东信和平股东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东信和平股东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 指 指人民币元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截至2008 年4 月16 日发行人总股本153,452,000
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配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6,035,6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可配售569,494 股,无限售条件股东
可配售45,466,106 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11,763,760
元。
4、东信和平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 第一大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
司、第二大股东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已书面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的股份。
5、配股价格: 4.6 元/股。
6、发行对象:截止2009 年12 月4 日(T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信
和平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日期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A 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09 年12 月2 日(T—2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
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09 年12 月3 日(T-1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2009 年12 月4 日(T 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自2009 年12 月7 日(T+1 日)
至2009 年12 月11 日(T+5 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公告(5 次)
全天停牌4
2009 年12 月14 日(T+6 日) 网上验资 全天停牌
2009年12月15日(T+7日)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
恢复交易日及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二、 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日期:
2009 年12 月7 日(T+1 日)起至2009 年12 月11 日(T+5 日)的深交所正常
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
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082017”,配
股价为4.6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
可认购数量不足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
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
查看“东信A1 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
股总数不得超过可配数量限额。
3、缴款方法:
原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验资
本次配股将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 年12 月14 日(T+6 日)根据
结算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的网上配股缴款明细进行审核验定后,出具本次配股缴款
的验资报告。5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东信和平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9 年12 月15 日(T+7 日)在《中国证
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配股发行结
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第一大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
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东信和平股票将于2009 年12 月15 日(T+7 日)进行除权
交易;如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或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
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70%的,本次发行
失败,则东信和平股票于2009 年12 月15 日(T+7 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
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 退款时间:2009 年12 月15 日(T+7 日)。
(2) 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 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
两位。
(4) 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09 年12 月14
日(T+6 日)。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09 年12 月14 日(T+6 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
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
2009 年12 月15 日(T+7 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6
同期存款利息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东信和平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东信和
平配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公告》后由深交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 号
联系人:张晓川、陈宗潮
联系电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166
2、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 路中商大厦10 层
联系人:郑伟、肖世宁、张阳、宋保云
联系电话:010-88656420、0755-82465213、010-88656579、010-88656563
传真:010-88656358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7
二OO 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