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提出执行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大诉讼和解协议履行阶段、执行异议申请已立案受理并收到听证传票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重大诉讼原告、执行异议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重大诉讼涉案金额 28 亿元、执行异议申请涉案金额暂无法确定
4、提出执行异议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执行异议申请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进行听证,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世荣兆业”)就股东、原董事长梁家荣侵犯公司权利的行为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县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依法追回梁家荣违背忠实、勤勉义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取得的不当得利并要求其对本公司的损失予以赔偿,诉讼标的约 28 亿元人民币(以
下简称“海外诉讼”)。2023 年 5 月 17 日,在受理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梁家荣、
梁家荣之子梁玮浩签署了和解协议,梁家荣承诺将现由其所持有的 20.15%的本公司股份及其父梁社增代其持有的 53.57%本公司股份中的 2.94%,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23.09%的股份给付给本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在执行梁家荣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因梁家荣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珠海中院依照相关规定,裁定冻结、拍卖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及梁社增
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本公司股份(案号:(2023)粤 04 执 543-551
号)。珠海中院已于 2023 年 5 月 8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冻结了上述股份并拟将
拍卖。被冻结及拟将拍卖的股份包含了海外诉讼和解协议中梁家荣拟给付给公司的股份。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24 日、2023 年 5 月 12
日、2023 年 5 月 13 日、2023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1-023
号、2022-045 号、2023-018 号、2023-019 号、2023-020 号、2023-022 号、2023-023
号、2023-024 号公告。
二、提出执行异议的依据及请求
鉴于公司与梁家荣、梁玮浩签署的关于海外诉讼的和解协议已经生效,并已提交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县高等法院通过法庭令的方式予以确认,被赋予了根据美国《民事诉讼法》第 664.6 条规定通过动议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公司应已取得梁家荣所持有的“世荣兆业”股票163,000,000股(占总股本20.15%),以及梁社增名下实际为梁家荣所有的“世荣兆业”股票 23,787,620 股(占总股本2.94%)的所有权。珠海中院拍卖上述股票的行为对公司海外诉讼和解协议的落实及公司相关权利造成了影响,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向珠海中院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并请求如下:
1、停止(2023)粤 04 执 545 号、(2023)粤 04 执 546 号、(2023)粤 04
执 547 号、(2023)粤 04 执 548 号、(2023)粤 04 执 549 号、(2023)粤 04 执
551 号案件项下对梁家荣所持有的“世荣兆业”股票 163,000,000 股的拍卖。
2、停止(2023)粤 04 执 543 号、(2023)粤 04 执 544 号、(2023)粤 04
执 550 号、(2023)粤 04 执 551 号案件项下对梁社增名下实际为梁家荣所有的“世
荣兆业”股票 23,787,620 股的拍卖。
三、执行异议申请的进展情况
珠海中院已经受理本公司上述执行异议申请,公司已于近日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及听证传票,传票的具体内容如下:
1、案号:(2023)粤 04 执异 133 号
2、案由:执行异议
3、被传唤人: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4、传唤事由:听证
5、应到时间:2023 年 7 月 25 日 9:30
6、应到处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 219.97 万元(本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5%;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年利润或以后年度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执行异议申请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进行听证,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