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终止及签订新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终止及签订新合同概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
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实业”)于 2015 年 6 月 6 日与 STARWOOD
ASIA PACIFIC HOTELS & RESORTS PTE.LTD.(即“喜达屋亚太酒店及度假酒
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达屋公司”)签署了关于珠海斗门世荣艾美酒店(以
下简称“世荣艾美酒店”)的经营服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9 日披
露的《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号)。
2017 年 9 月,世荣实业决定以世荣艾美酒店项目用地(即“世荣峰景广场”
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前期投入向全资子公司珠海市世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酒店”)进行增资,增资后,世荣艾美酒店的开发主体由世荣实业变
更为世荣酒店,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
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号)。
喜达屋公司于 2017 年被 MARRIOTT INTERNATIONAL, INC(即“万豪集
团”)收购。2017 年 12 月,“世荣艾美酒店”相关经营服务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已由喜达屋公司转让至香港豪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豪华公司”)。
鉴于世荣艾美酒店原规划定位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后疫情时代特点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着对资产经营的审慎原则,公司决定终止世荣实业与喜达屋公司(变更后合同主体为“香港豪华公司”)签订的世荣艾美酒店系列经营服务协议,由世荣酒店与香港豪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针对在原项目经营“喜来登”酒店签署系列管理服务合同。世荣艾美酒店系列经营服务协议之终止合同(以下简称“终止合同”)与“喜来登”酒店管理合同及相关合同(以下简称“新合同”)已
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签署完成。
二、合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香港豪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Luxury Hotels International of Hong Kong Limited
法定代表人:FRANKLIN SUM MAK
主营业务:酒店、酒店品牌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香港太古城英皇道 1111 号 11 楼
11th Floor, 1111 King’s Road, Taikoo Shing, Hong Kong, the PRC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二)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近三年未与该交易对手发生其他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香港豪华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酒店集团万豪酒店集团亚太区公司;万豪酒店集团是一家在美国上市的,经营全球 30 余个品牌的超过 7000 家酒店的集团公司。香港豪华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终止合同主要内容
因世荣实业决定将“世荣艾美酒店”升级为“喜来登酒店”品牌,世荣实业与香港豪华公司双方同意世荣艾美酒店系列经营服务协议于“喜来登”酒店管理合同及相关合同(即“新合同”)根据其条款和条件正式生效之日终止,并自届时起不再具有约束力或效力,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二)新合同主要内容
世荣酒店投资建设的世荣峰景广场一期酒店项目(以下简称“酒店项目”或“酒店”)聘请香港豪华公司对酒店经营的所有事宜进行监督、指导和控制,向其支付管理费及基本使用费,并依据其经营绩效给予奖励使用费。酒店暂定名为
“珠海斗门喜来登酒店”,预定开业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1、开发完成时,酒店部分将大致由以下部分组成:
(1)309 间客房;
(2)约 1931 平方米的会议场地,包括商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厅以及宴会厅;
(3)200 个专用停车位;
(4)3 间餐厅,座位数约 350 个;
(5)供本酒店使用的、充足面积的行政办公室、后勤办公室以及其他后勤区域;
(6)健身设施:包括健身房/健身设施,游泳池。
2、合同费用
(1)管理费
自开业日起,每个财政年度应当付给香港豪华公司一笔等于营业总收入0.25%的款额(“管理费”),该笔款额由香港豪华公司从营业总收入中提取。
(2)基本使用费
自开业日起,向香港豪华公司支付一笔金额等于每个财政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75%的款额(“基本使用费”)。
(3)奖励使用费
自开业日起,向香港豪华公司支付一笔金额等于每个财政年度经营利润的6%(“奖励使用费”)
3、合同期限
新合同的期限自生效日开始,在开业日发生的财政年度结束后的第 25 个完整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结束。
四、重大合同终止及签订新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合同的终止及签订新合同,旨在将公司酒店项目品牌由“艾美”更换为“喜来登”,并解决合同主体变更等历史遗留问题。
“艾美”与“喜来登”同属于万豪集团旗下国际一线酒店品牌。随着后疫情时代特点的展现,城市商务+泛度假型酒店产品的需求在不断增长,原“艾美”酒店偏于商务奢华类型的设计已与新的市场需求不相匹配,“喜来登”酒店更符合酒店项目周边区域发展特点及市场定位。更换酒店品牌是公司在专业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与项目周边区域特点、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有利于提升周边商业服务配套,提高公司项目综合品质和区位竞争力。
本次重大合同终止及签订新合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新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完整或部分履行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