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9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41,134.94 万元。
均为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本年度(2023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9,061.33 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79,400.00 万元。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2.53 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0.55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 373,704.49 万元(不包括应支付的发行费
1,422.40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50,196.27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23,200.96 万元(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15.1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 43,800.9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15.14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79,4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2 年 3 月,公
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5 月和 2022年 10 月,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2022 年 11 月,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中金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
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人应当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中金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
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
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5777136501 1,297,044,897.80 1,031,799.51 活期
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2001013700634722 520,000,000.00 158,330,125.67 活期
苏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7090180800808061 520,000,000.00 72,984,350.13 活期
公司苏州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4111201 1,400,000,000.00 28,808,319.00 活期
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8277765633 265,095.47 活期
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8377355492 152,012,462.92 活期
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5246447366 15,758,545.13 活期
诸暨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5043092 5,967,917.47 活期
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201077009100070588 2,850,951.11 活期
公司海口国贸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9859477 0.00 活期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9800307 0.00 活期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合计 3,737,044,897.80 438,009,566.41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前次募集资金总额存在 27,955,000.00 元的差异系扣除支
付的承销及保荐费。
(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表 1《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和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获取的现金
管理收益为 172.53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使用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附表 1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6,499.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6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 1)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1,565.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0,196.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6.19%
是否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