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0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2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
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2 名董事已辞职),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晓艳女士、宋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超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6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7 日),审议董事会
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