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8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监事会同意提名闫浩先生、王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后将与公司依法通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闫浩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曾任河南省新乡市第一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业务员、苏州光华实业集团专职法务、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07年加入协鑫集团以来,历任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经理、协鑫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现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风控中心法务总经理。
闫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晓燕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煤集团建安公司成本合约部部预算员、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成本合约部审计经理、宝龙集团审计部审计经理、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总监、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内控部总经理。现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内审总经理。
王晓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