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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15 深市 协鑫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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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关于公司拟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2

协鑫能科:关于公司拟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2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签署的《协鑫能科与中金资本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或“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原则及合作方式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项目、合作内容、规模等事项将以双方后续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1、为响应国家加快碳中和和新基建的号召,以大湾区、长三角、西南地区、中原地区四地作为重点布局和深耕区域,打造辐射全国的移动能源服务领军企业,助力新一代智慧移动能源生态建设,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拟与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资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利用各方优势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发展共赢。

  2、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并授权经营层负责办理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战略合作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公司将根据双方商谈进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黄朝晖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全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其通过多种方式管理的累计资产管理规模超 3,600 亿元,居券商系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第一名,拥有超 300 人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中金资本管理的基金类型涵盖各类母基金及各类直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引导基金、存量经济改革基金、美元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目前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之一。

  本次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合作宗旨

  双方合作将以充换电站一体化解决方案、充换电站运营及能源服务、电池梯次利用等产业为核心业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全方面金融服务,共同打造高效、经济、绿色的出行生态,助力其成为全球领先的移动能源服务商。


  2、合作方式

  双方拟合作发起设立一支以“碳中和”为主题的产业基金,通过对移动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和充换电平台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借助新能源汽车出行平台实现向充换电平台的导流,完成充换电数据平台的建设,构建全新的移动能源产业生态。

  3、合作内容

  (1)由甲方(或其指定方)、乙方(或其关联方)联合地方政府及其他战略合作伙伴合作成立基金,合作基金名称拟定为:中金协鑫碳中和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本基金”)。本基金总规模不超过 100 亿元,其中甲方或其关联方/指定实体出资约占基金总规模的 51%;乙方或其关联方将负责募集或者通过其旗下产品/自有资金出资约占基金总规模的 20%。基金首期规模约 40 亿元。

  (2)基金将由中金资本及协鑫能科指定方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中金资本或其关联方将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投资业务之管理、运营、决策等事务。
  (3)基金将围绕移动能源生态进行股权投资,主要投向充换电网络、网约车出行平台、智能车辆管理平台、电池资产管理、电池梯次利用等移动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

  (4)中金资本指定实体后续拟以战略投资者身份通过定向增发或者协议转让等股权交割模式协助协鑫能科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或参与其他深层次合作。

  4、其他

  本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在本协议的基础之上,双方就所涉及的合作事项进行具体磋商。

  本协议仅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本协议中所涉及双方合作的具体方案和双方最终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的具体合作/交易/项目协议等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中金资本作为行业内领先的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运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能够深度参与公司转型并为公司提供全方面的金融服务。

  2、公司将与中金资本共同积极探索高效、务实的合作模式,并发挥各自在行业领域的先导优势,在移动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和充换电平台等项目进
行全面合作和资源共享,助力公司打造高效、经济、绿色出行生态,成为领先的移动能源服务商。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细则、合作规模、合作内容等事项将以后续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协鑫能科与中金资本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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