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1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名(2 名董事已辞职),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
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朱共山先生、孙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共山先生、孙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共山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周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