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9日(周四)13:30起(13:30-14:00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5月9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5月9日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5:00至2019年5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冯淑君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36,562,1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08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6,004,1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5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0,558,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261%。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0,358,0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8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800,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58,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501,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7,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360,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3%;反对2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5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2%;反对20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501,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7,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360,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3%;反对2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5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2%;反对20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501,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6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7,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4%;反对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360,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3%;反对2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5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2%;反对20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