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5-037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11 月19 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
作出(2014)锡破字第000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江苏霞客环保
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霞客环保”)的重整申请。2014年11月20日,无锡中院作出(2014)锡破字第0009 号《决定书》,指定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管理人。
经无锡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会议召开地点为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清名路388号)。
三、参会人员
已有效申报且经管理人确认债权的债权人。
四、会议主要议题
1、债权人核查《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债权表》;
2、管理人作《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3、管理人作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
4、债权人审议《重整计划(草案)》并进行分组表决。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债权人或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会议。
2、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包括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等。在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前,债权人已向管理人提交过上述材料的,可不必再次提交。
3、由于场地有限,每家债权人可以委托不超过2名代理人参会。
4、联系人:梁军亮,联系电话:0510-86520042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