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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15 深市 协鑫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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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霞客:管理人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2-06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5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滁州中院”)作出(2015)滁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霞客”)的重整申请,滁州霞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2月3日上午9时00分于滁州中院东法庭召开。2014年12月25日,滁州中院作出(2015)滁破字第000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安兴”)的重整申请,滁州安兴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2月4日上午9时00分于滁州中院东法庭召开,现将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滁州霞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霞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2月3日上午9时00分于滁州中院东法庭召开,会议由滁州中院主持,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会议,管理人、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滁州霞客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第一项:听取管理人关于核查债权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表决;
    第二项:听取管理人第一阶段工作报告;
    第三项:听取审计机构关于财务审计情况的说明;
    第四项:听取评估机构关于资产评估情况的说明;
    第五项:听取管理人关于应收债权情况的报告;
    第六项:听取职工权益及模拟清算情况下安置预案的报告;
    第七项: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
    第八项:审核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并由债权人会议表决;
    第九项:听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债务人继续经营情况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表决是否继续债务人的营业;
    第十项:听取债务人资产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说明。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1、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债权核查表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本次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共34户,反对的数额为3户。债权核查总额为508465823.4元,其中无担保债权核查总数额为446671823.46元,反对的债权总额为53758615.1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为12.04%。同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87.96%。该方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本次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共34户,反对的数额为0户。债权核查总额为508465823.4元,其中无担保债权核查总数额为446671823.46元,反对的债权总额为0元,同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99.38%。该方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债权人会议对财产管理方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本次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共34户,反对的数额为0户。债权核查总额为508465823.4元,其中无担保债权核查总数额为446671823.46元,反对的债权总额为0元,同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99.38%。的该财产管理方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二、滁州安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安兴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2月4日上午9时00分于滁州中院东法庭召开,会议由滁州中院主持,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会议,管理人、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滁州安兴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第一项:滁州中院介绍滁州安兴重整案的立案和审查情况;
    第二项:听取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审查的说明,由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
    第三项:由滁州中院指定本案债权人会议主席;
    第四项:听取管理人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职权、议事规则的提议,由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五项:听取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第六项:听取管理人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提议,由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七项:听取审计机构关于债务人审计情况的说明;
    第八项:听取评估机构关于债务人评估情况的说明;
    第九项:听取管理人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提议,由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十项:听取管理人关于管理人报酬初步方案的报告;
    第十一项:听取审计机构关于债务人偿债能力分析情况的说明。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1、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职权、议事规则的提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提议的债权人共30位,反对提议的债权人共0位。同意提议的债权人人数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同意提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747%,表决通过。
    2、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债务人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提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提议的债权人共30位,反对提议的债权人共0位。同意提议的债权人人数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同意提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747%,表决通过。
    3、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提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提议的债权人共30位,反对提议的债权人共0位。同意提议的债权人人数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同意提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747%,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公司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存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子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