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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永新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汪云峰先生、潘吉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汪云峰先生、潘吉红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汪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0,060 股、潘吉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0,000 股,其离任后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汪云峰先生、潘吉红先生在任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汪云峰先生、潘吉红先生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做出的努力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万海峰先生、方仕臣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万海峰:男,1985 年 10 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经理。现
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公司工会委员会组织委员。

    万海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方仕臣:男,1973 年 7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级工程师。曾任药包复合车间
主任,药包制造部经理。现任公司复合制造部经理。

    方仕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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