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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20-06-20

永新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HUANGSHAN NOVEL CO.,LTD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O二O年 六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1
特别提示...... 3
释 义 ...... 5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6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和规模及受让价格...... 9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绩效条件和禁止行为...... 12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15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6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17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20
第九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1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22
第十一章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 23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4

                        特别提示

  1、《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83人,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3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资金总额不超过 3,196.8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认购缴款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提取激励基金,不向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任何财务资助。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部分本公司股票。本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对应的公司股票,受让价格为4.44元/股,标的股票规模为不超过72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3%。最终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认购的情况确定。本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批解锁,锁定期最长 24 个月。本持股计划所持股
份的解锁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
  解锁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50%  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12 个月                                    于 13.00%

 第二个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
 解锁期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50%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24 个月                                    于 27.69%

  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6、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除职工监事汪学文、汪云辉、许立杰拟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将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于召开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之前披露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永新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 指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计划、本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管理办法》          指《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                指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永新股份股票、公司股票 指公司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即永新股份 A 股

标的股票              指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永新股份股票

委托人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回购股份预案》      指《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立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二、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加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并根据“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的原则确定及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为公司发文经理助理及以上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人员,包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中层技术人员。所有参加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子公司员工参照《公司管理人员职级对照表》确定职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计划的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二、本计划拟参加情况

  本计划拟参加对象不超过83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3人,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    认购股份  占本计
 序号                参加对象                  (万元)    (万股)  划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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