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10月21日,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
行了修订,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2年1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
3、2012年12月21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3-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4、2012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权条件
已成就,确定以2012年12月31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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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3年1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授予236名激励对象1,840万份股票期权
的登记工作,行权价格为9.33元/股。预留的40万份股票期权未登记。
6、2013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
10派3元)实施完毕,《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行权价格调
整为9.03元/股。
二、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未授予的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预留的40万份股票期权应于首次授予日起12
个月内一次性授予新引进的中高级人才以及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公司员
工。
在此期间,公司没有满足可授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因此,公司董事会决
定取消《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取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同意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法律、法
规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同意取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黄山永新取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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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1—3号》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取消2013-201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和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激励对象调整相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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