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466,479.46 元,母公司 2023 年实现净利润 54,896,979.61
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70,557,623.24 元。
公司拟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67,625,4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转型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