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控股
股东已变更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控股股东格力电器提名张伟先生、曹勇先生、刘炎姿女士为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一阶段公司将安排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
工监事。张伟先生、曹勇先生、刘炎姿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和新任职工监
事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全体监事仍将按照《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伟先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1999 年加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格力电器管路分厂、物资供应部、外协外购质量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总裁助理,2013 年至2020 年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 年 1 月至今任格力电器董事,2020年 9 月至今,任格力电器党委书记。
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外,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张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曹勇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工程师,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商用空调经营部部长。2005 年加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格力电器商用技术服务部、商用空调经营部、珠海格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2021年 11 月至今,任格力电器商用空调经营部部长。
曹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曹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炎姿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10 年加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总账会计、外派财务经理、总账组组长、会计科主管等职务,2018 年 6 月至今,任格力电器财务部部长助理。
刘炎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刘炎姿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