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编号:2020-00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03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A 股股票 73,784,72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2 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9,999,974.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11,500,000.00 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1,250,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837,249,974.4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16 年 3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6-4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本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 22,700.00 22,700.00 23,443.08 100%
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 21,600.00 21,600.00 6,515.58 30.16%
补充流动资金 39,425.00 39,425.00 39,434.91 100%
合计 83,725.00 83,725.00 69,393.57 ——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及账号 专户余额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0.82
1 募集资金专户 19048101040034712
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诸暨支行
2 募集资金专户 1211025329201603051 15,319.30
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3 募集资金专户 临港支行 800.34
2002021429100102601
合计 16,120.46
三、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当时的市场前景和战略发展计划制订的,受市场开拓及客户对产品认证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截至本议案审议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6,515.58 万元,投资进度不及预期,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为了保障投资的稳健性及投入产出效果,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息合计 16,119.64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为 1,035.5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终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并将继续发展微通道换热器项目,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系公司结合市场环境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项目终止后回收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可以为公司实现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
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系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当前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作出的慎重决策,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发行人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发行人根据客观情况发展变化做出的合理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项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