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股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355名激励对象2,473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20日。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对象共计355人(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本次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期权
职务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份数(万份) 总数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2,473 100% 0.76%
员(355人)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权益总额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
4、行权安排: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
第三个行权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各期可行权的部分必须在对应行权时间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前完成行权,不可以与之后的可行权部分统一行权,逾期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则注销。
5、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20元。
6、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16-2018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5年为基数,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5年为基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5年为基数,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3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并出具了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2、2016年5月18日,本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5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以2016年5月20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授予2,473万份股票期权。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并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第1、2条任一情况,本激励计划的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20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20元;
本次权益授予情况:
占本次授予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
职务 本次获授的股票期权份数(万份)
总数的比例 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2,473 100% 0.76%
人员(355人)
公司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公司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20日,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分别确认股票期权激励成本。
经测算,股票期权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2,100.11万元,2016年-2019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期权份额(万份) 期权成本(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