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08 深市 大族激光


首页 公告 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3052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7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管理与决策委员会成员暨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管理与决策委员会成员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新一届管理与决策委
员会成员,任期一年,自2023 年 5 月 22日起至2024 年 5 月21 日止。聘任管理与决策委员
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高云峰先生

  常务副主任:张建群先生、周辉强先生

  副主任:吕启涛先生、杜永刚先生、宁艳华先生、任宁先生、尹建刚先生、王瑾先生、黄祥虎先生、赵光辉先生、吴铭先生、董育英先生

  委员:唐政先生、陈焱先生、欧阳江林先生、朱登川先生、李剑锋先生、钟健春女士、胡瑞先生、王祥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行权价格为29.57 元/份。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5 月 24 日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建群先生、周辉强先生、
吕启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附件:新任管理与决策委员会成员暨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高云峰先生,生于 1967 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香港大族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1996 年创办深圳市
大族实业有限公司,任该公司董事长。1999 年至 2003 年 1 月任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有限
公司、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 年 1 月辞去总经理职务。2005 年 11 月再次兼任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管理与决策委员会主任,同时担任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96,319,535股,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99.875%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群先生,生于 1965 年,大学本科,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曾任上海凯利公司通讯经营部经理,1997 年担任本公司市场总监。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常
务副主任,2016 年 8 月担任上海智越韶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17 年 3 月担任深圳
市合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建群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248,718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辉强先生,生于 1973 年,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省吉安市粮食局下属合资企业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1年以来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
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财务总监。周辉强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196,822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吕启涛先生,生于 1962 年,德国国籍,德国柏林技术大学物理博士,博士后。曾任德国柏林固体激光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德国罗芬激光技术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巴伐利亚光电子公司合伙创办人,负责激光产品研发和生产,美国相干公司慕尼黑分公司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兼首席技术官,德国Baublys 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工业超短脉冲激光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主任。吕启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杜永刚先生,生于 1969 年,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深圳龙飞纺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银河证券深圳华强北营业部负责人等职,现任本公司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兼董事会秘书。杜永刚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107,702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宁艳华先生,生于 1975 年,硕士学位。1997 年至 2000 年曾任江西长林机械厂助理工
程师,2000 年以来历任本公司工程师、工控部经理、工程配套中心副总监、总监、自动化中心总监,营销总部副总经理、生产运营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兼深圳市大族光伏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宁艳华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55,234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任宁先生,生于 1973 年,硕士学位,曾任电子工业部第二十四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9年至今,历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打标机产品部经理,信息标记中心总监,打标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任宁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59,088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尹建刚先生,生于1973 年,硕士学位。1999年至今历任大族激光片区总监、售后服务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兼深圳市大族半导体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建刚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2,698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8)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