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101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13日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容诚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指派潘新华、刘海曼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工作调整,现指派范丽华接替刘海曼,作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潘新华、范丽华。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简历
范丽华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大族激光、雷柏科技、万讯自控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范丽华女士执业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容诚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