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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8 深市 大族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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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5-18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25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上午10: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新西路9号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37,668,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34.13%。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管出席了会议。北京君合律
    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0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7,66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
    2、 审议通过了《200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7,66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
    3、审议通过了《2009 年年度报告》及《200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37,66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
    4、审议通过了《2009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7,66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5、审议通过了《2009 年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66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9,626.44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分配
    现金股利0.5 元(含税),共计34,813,220.00 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66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66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66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重大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66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王红波先生代表公司四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
    事2009 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9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
    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0 年4
    月27 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郭晓夏律师、宋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
    意见书。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