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6,256,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50.7714%。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6,545,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46.40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11,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4.3693%。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85,396,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4.680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26,119,5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
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71,44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259,4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0.0773%;弃权 71,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7%。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26,131,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
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59,74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271,1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 5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26,131,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
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59,74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271,1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 5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0%。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26,131,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
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59,74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271,1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 5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2 年实现净利润598,509,071.3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9,850,907.14 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
为 538,658,164.2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959,228,530.82 元,扣除 2022 年当期
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 364,873,345.20 元,2022 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33,013,349.87 元。
公司以股本 1,824,366,7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
(含税),共计 547,310,017.8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585,703,332.07 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926,19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8%;
反对 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5,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339,6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9%;反对 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4%;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1,998,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810%;
反对 24,252,5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83%;弃权 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1,138,6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935%;反对 24,252,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998%;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3,070,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60%;
反对 3,126,9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76%;弃权 59,74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2,210,2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684%;反对 3,126,9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617%;弃权 5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