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2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19年4月26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2、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通过之日至方案实施日,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5,372,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35,372,68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03,059,02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6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62 安康
2 08*****444 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08*****010 CYBERCREATORLIMITED科康有限公司
4 08*****408 新疆世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5 08*****694 新疆世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1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实施前(股) 实施前比例(%) 本次实施后(股)实施后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32,965,310 14.22% 199,447,965 14.22%
股权激励限售股 5,285,000 0.57% 7,927,500 0.57%
高管锁定股 127,680,310 13.65% 191,520,465 13.65%
二、无限售流通股 802,407,370 85.78% 1,203,611,055 85.78%
三、总股本 935,372,680 100.00% 1,403,059,02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403,059,02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12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 咨询联系人:吕成玉
咨询电话:0373-3559989 传真电话:0373-3559991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