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精功科技 股票代码 00200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夏青华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
电话 0575-84138692
电子信箱 zjjgkj@jgtec.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799,466,379.24 842,142,857.34 -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077,549.34 66,901,696.72 4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81,646,942.98 52,520,481.32 55.4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3,713,826.74 -47,163,339.23 489.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5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0% 6.86% 1.8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834,341,356.86 2,511,834,460.90 1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53,038,801.63 1,054,535,669.34 9.3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27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精功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31.16% 141,809,800 0 质押 141,800,000
有限公司 人
精功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31.16% 141,809,800 0 冻结 141,809,800
有限公司 人
孙建江 境内自然人 2.38% 10,853,370 0 质押 10,853,370
孙建江 境内自然人 2.38% 10,853,370 0 冻结 10,853,370
浙江省科
技评估和 国有法人 1.65% 7,500,000 0
成果转化
中心
夏勤 境内自然人 1.21% 5,488,300 0
俞正福 境内自然人 1.21% 5,484,901 0
董敏 境内自然人 1.17% 5,330,000 0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大成科
创主题 3 其他 1.15% 5,226,100 0
年封闭运
作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李菊芬 境内自然人 1.07% 4,850,026 0
孙荣昌 境内自然人 1.05% 4,786,900 0
王孝安 境内自然人 0.62% 2,810,600 0
上述股东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孙建江存在关联关系,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制人金良顺先生与股东孙建江先生系表兄弟关系且孙建江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
动的说明 事局执行主席、执行总裁。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进展事宜
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调整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业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继续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余值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聚租赁 )、浙江 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等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的成熟优势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 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含 4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 40,000万
元),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由董事长负责审批并具体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效期分别为自批准之日起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2019年 12月 31日止、2022年 12月 10日止。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15 年 12 月 5 日、2017 年 6 月 17 日、2019 年 12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5-077、2017-038、2019-077的公司公告。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为客户通过融资租赁购买设备的担保余额为 0万元。
在不超过上述审议通过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余值总额下,公司与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海新能源)开展了以下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1)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与华融租赁、大海新能源先后签订了四份《租赁物买卖合同》,华融租赁向公司购买
金额为 13,600 万元的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大海新能源。同时,公司与华融租赁签订《回购担保协议》及《风险金协议》,公司向华融租赁共支付风险金 2,312 万元,用于冲抵大海新能源逾期支付的租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为大海新能源履行融资租赁业务而形成的债务提供回购余值担保。
2019年 8月 20日,公司收到金聚租赁的《通知书》,《通知书》告知:华融租赁与金聚租赁于 2019年 1月 4日签
订了《协议书》,约定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华融租赁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相关权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