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碳纤维生产线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概述
2021年9月27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差别化大丝束项目(EPC)》所需采购的碳纤维生产线,项目预估金额为7亿元(大写:柒亿元整)。2021年10月15日,公司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碳纤维)签署了编号为RC2109290885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和编号为RC2109290887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3.10亿元(含税)、3.40亿元(含税),前述合同总金额合计为6.50亿元(大写:陆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国兴碳纤维提供4条碳纤维生产线。
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碳化线总金额 3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
逐笔付完,即:国兴碳纤维应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向公司支付 1.95 亿元的预
付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已收到国兴碳纤维支付的预付款 11,500 万元,其中,编号为 RC2109290885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的预付款已全额收到(即:9,300 万元),编号为 RC2109290887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收到预付款 2,200万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1-049、2021-055、2021-071 的公司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编号为 RC2109290887 的《碳化线装置购
销合同》国兴碳纤维应支付的 8,000 万元剩余预付款,合同正在履行中。
三、风险提示
1、根据合同约定,不排除公司未来可能存在违约的风险。比如,当出现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计、设备技术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产能要求等情形时,公司将不得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重大疫情影响等不可控因素,公司可能将不得不面对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或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