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800 万元–2,500 万元 亏损:12,101.3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4.87%-12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590 万元–890 万元 亏损:13,614.85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8.32%-93.46%
营业收入 107,000 万元–108,000 万元 86,538.66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07,000 万元–108,000 万元 86,538.6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 元/股–0.05 元/股 亏损:0.2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情况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
1、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与关联方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林精功碳纤维”)签署了总金额为人民币 1.83 亿元(含税,大写:壹亿捌仟 叁佰万元整)的《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公司将向吉林精功碳纤 维销售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以下简称“吉林精功 3 号线”)1 套。报告期 内,公司已按双方签署的合同要求,全面完成了吉林精功 3 号线的各项安装与调 试工作,整线已一次性试车成功并交付使用,使得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和经营业
绩同比增长较多。
2、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开发生产的口罩机系列产品因疫情因素的影响而市场需求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口罩机系列产品的营业收入达到 1.36 亿元,使得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同比增长较多。
3、公司 2020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714.76 万
元、债务重组损益 500 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69.02万元和预收款罚没收入 750.74 万元等,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约为 3,390 万元。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对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的影响较大。
4、2019 年 12 月 4 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包括公司光
伏装备融资租赁客户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内的山东大海集团等 57 家企业的《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申报并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现金清偿部分已于 2020 年 1 月执行完毕。但《重整计划》中约定的对于公司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租赁公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在融资租赁物清算价值范围内全额、优先清偿,还款时间优先于普通债权的偿还时间且
最迟不得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获优先清偿的部分列入普通债权,按照
普通债权的调整及清偿方案清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清偿事项仍未能实施,以信托计划债转股清偿部分也未收到管理人信托计划方案,尚不能确定公司以资抵债方式实现债权的综合受偿情况。
由此,公司判断上述《重整计划》存在无法继续实施的重大风险,根据谨慎性原则对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现金清偿计划金额 5,645.74 万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金,从而影响了报告期经营业绩的增长。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仅收到吉林精功碳纤维支付的 2,379.84
万元货款,剩余应付的 15,005.16 万元进度款的实际支付时间尚不确定。合同后续履行中,存在将来对方履约不能以及公司不得不收回与欠款等值设备的风险,相应收入也将予以核减。目前,吉林精功碳纤维正全力筹集相关款项,力争尽快完成前述款项的支付。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持续督促吉林精功碳纤维尽快筹集资金完成剩余款项支付,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合同后续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关注包括公司光伏装备融资租赁客户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内的山东大海集团等 57 家企业的《重整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如《重整计划》可继续全部或部分实施,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重新进行资产减
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及时做出减少坏账准备金计提等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