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碳纤维生产线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交易对方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期碳纤维生产线项目累计应支付的 11,000 万元预付款(含首期逾期未付预付款 6,000 万元,本期应付未付预付款 5,100 万元),合同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后续合同何时生效及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合同签署概述
2020年6月2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碳化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JLCTTC-20YQTHW1018)所需采购的碳纤维生产线,项目预估金额为3.70亿元。2020年6月12日,公司与招标委托方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兴新材料”)签署了《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在具体约定一期价值3.70亿元的3条碳纤维生产线的交货期限、付款进度等内容的同时,还预订了二期2条碳纤维生产线。一、二期合计金额达6.80亿元(含税)。其中,一期金额3.70亿元(含税),将于合同生效后380日完工;二期金额3.10亿元(含税),工期待定,预计启动时间在2021年7月以后,以交易对方通知为准。
合同约定,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成立,自公司应收预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6 月 3 日、2020 年 6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0-040、2020-041 的公司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一期碳纤维生产线总金额 3.70 亿元的 30%作为预付款,支
付方式为:1)在合同双方盖章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000 万元;2) 60 个工
作日内支付剩余预付款 5,100 万元。即:吉林国兴新材料应在 2020 年 7 月 3 日
前向公司支付一期项目的首期预付款 6,000 万元, 在 2020 年 9 月 4 日前向公司
支付一期项目的剩余预付款 5,100 万元。
公司与吉林国兴新材料签署合同后,为推进合同的生效及履行,公司业务部门一直与交易对方沟通联系。期间,公司多次委派专人赴吉林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督促其尽快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2020年7月6日,公司书面致函吉林国兴新材料,函询其碳纤维生产线项目状况和下一步的计划安排,吉林国兴新材料至今未予明确回应。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吉林国兴新材料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预付款6,000万元(详见刊登于2020年7月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0-044的《关于碳纤维生产线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及本期应付预付款5,100万元。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交易对方吉林国兴新材料一期碳纤维生产线项目累计应支付的11,000万元预付款(含首期逾期未付预付款6,000万元,本期应付未付预付款5,100万元),合同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后续合同何时生效及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如果吉林国兴新材料后续支付上述 11,000 万元预付款,将来合同生效后,
不排除公司未来可能存在违约的风险。比如,当出现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计、设备技术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产能要求等情形时,公司将不得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重大疫情影响等不可控因素,公司可能将不得不面对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或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尤其是二期项目启动时间或最终能否履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