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碳纤维生产线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支付的 6,000 万元首期到期预付款,合同尚未生效,后续合同能否生效及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一、合同签署概述
2020年6月3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碳化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JLCTTC-20YQTHW1018)所需采购的碳纤维生产线,项目预估金额为3.70亿元。2020年6月12日,公司与招标委托方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兴新材料”)签署了《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在具体约定一期价值3.70亿元的3条碳纤维生产线的交货期限、付款进度等内容的同时,还预订了二期2条碳纤维生产线。一、二期合计金额达6.80亿元(含税)。其中,一期金额3.70亿元(含税),将于合同生效后380日完工;二期金额3.10亿元(含税),工期待定,预计启动时间在2021年7月以后,以交易对方通知为准。
合同约定,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成立,自公司收到预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6 月 3 日、2020 年 6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0-040、2020-041 的公司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一期碳纤维生产线总金额 3.70 亿元的 30%作为预付款,支
付方式为:1)在合同双方盖章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000 万元;2) 60 个工
作日内支付剩余预付款 5,100 万元,即:吉林国兴新材料应在 2020 年 7 月 3 日
前向公司支付 6,000 万元的一期项目的首期预付款, 在 2020 年 9 月 4 日前向公
司支付一期项目的剩余预付款 5,1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吉林国兴新材料应支付的 6,000 万元到期
预付款,合同尚未生效。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吉林国兴新材料应支付的 6,000 万元
到期预付款,合同尚未生效,公司已委派专人赴吉林与吉林国兴新材料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尽快完成前述到期预付款的支付,后续合同能否生效及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合同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计、设备技术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产能要求等违约情形,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重大疫情影响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尤其是二期项目启动时间或最终能否履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