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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精功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孙卫江先生、独立董事吴江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越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19 年 度董 事会 工作报 告》 内容 详 见 同日 刊登 在 巨 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晋勇先生、章靖忠先生、吴江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86,538.66 万元(不含税,下同),比上年同期的 100,435.52 万元下降 13.84%;合并利润总额-12,205.47 万元,比上年同期的 645.33 万元下降 199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01.3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 573.21 万元下降 2211.15%。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
    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9,645,155.36 元,因此 2019 年度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82,830,318.91 元,2019 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3,185,163.55 元。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

  公司 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 司 2019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0-026的公司公告。

    6、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核查意见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

  《 内 部 控 制 规 则 落 实 自 查 表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8、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

  《 2019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9、以 6 票赞成(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3 名关联董事金越顺先生、
吴海祥先生、王永法先生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 2019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 5 票赞成(4 名关联董事金越顺先生、金力先生、孙卫江先生、吴海
祥先生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将与精功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4,500 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 3,500 万元,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 1,000 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
议各方可以续签,2021 年 1 月 1 日至续签前的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
的规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027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1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聘用期一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0-028 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经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洽谈后达成意向,2020 年度,公司计划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的一年授信期限内,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办理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信用证、银行保函等。

  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根据上述银行实际授信情况,代表公司办理银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银行融资所需的担保拟以采用公司现有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抵押或信用方式解决的,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与前述银行融资相关的担保法律文件。对于公司超过上述银行融资规模 60,000 万元的新增部分融资,公司必须全部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0-029 的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 议 通 知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0-030 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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