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6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关于其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精功集团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不低于公司现有总股本455,160,000股的1%,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
截至目前,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7,258,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6%。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精功集团将持有公司股票不少于141,809,78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1.16%;不超过146,361,38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2.16%。
三、本次增持方式及实施期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证券市场情况,精功集团计划自2018年2月5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含10个交易日)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四、增持资金来源
增持资金来源于精功集团自有资金。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
响公司上市地位。
2、精功集团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精功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精功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附件
1、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