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2011 年期间先后签署了有关光伏专用装备产品的重大销售合同,根据《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5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
相关合同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与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2010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与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江
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切片项目工程多晶铸锭炉采购合同》,合同总金
额 13,760.00 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 2010
年 10 月 12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201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江
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切片项目工程多晶铸锭炉采购合同》,合同总金
额 40,200.00 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 2010
年 11 月 27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3、2011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江
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切片项目工程多晶铸锭炉采购合同》,合同总金
额合计 64,900.00 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截止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第 1 项、第 2 项合同的相关产品已全部交
付,第 3 项合同的相关产品已部分交付,合计交付金额为 91,338.00 万元(含税),
未交付金额为 27,522.00 万元(含税)。已交付产品中累计收款 65,839.20 万元。
二、与江苏宏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201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与江苏宏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多晶硅铸
锭炉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10,600.00 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项的
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 2010 年 11 月 16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合同先行交付 20 台,对应金额为 5,780.00 万元(含
税),其余 20 台产品预定。截止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合同已收取相关协议
定金,相关产品尚未交付,正在履行当中。
三、与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2010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多晶硅铸锭
炉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 14,832.00 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项的详细
情况请参阅刊登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截止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合同实际履行总金额为 14,626.00 万元(含
税),该合同相关产品已全部交付,累计收款 10,313.80 万元。
四、与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的相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2011 年 2 月 16 日,公司与江苏阳光晶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韩华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多晶硅铸锭炉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 14,250.00
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 2011 年 2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公告。
截止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合同相关产品已全部交付,合计金额为
14,250.00 万元(含税),累计收款 12,825.00 万元。
五、与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2011 年 5 月 16—17 日,公司与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晶体硅
铸锭炉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合计 15,768.00 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
项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截止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约定交付了部分产品,合计交付金额
为 9,928.00 万元(含税),未交付金额为 5,840.00 万元(含税)。已交付产品
中累计收款 6,949.60 万元。
六、与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2011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晶体硅铸锭炉
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合计 14,016.00 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项的详
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 2011 年 5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截止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约定交付了部分产品,合计交付金额
为 8,760.00 万元(含税),未交付金额为 5,256.00 万元(含税)。已交付产品
中累计收款 6,132.00 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