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0-059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多晶硅铸锭炉产品销售合同的公告
2010年12月7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与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嘉善县签署了编号为RN-S-0056-101122-0《多晶硅铸锭炉采购合同》和编号为RN-N-S-0061-101201-0《多晶硅铸锭炉采购合同》,现将上述合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0年12月7日
2、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方: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标的
上述合同标的物为:精功科技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提供2批共72台(套)多晶硅铸锭炉(均不包含设备热场部分)。
4、合同金额
上述合同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4,832.00万元(大写:壹亿肆仟捌佰叁拾贰万元整)。每批合同金额均为人民币7,416万元(大写:柒仟肆佰壹拾陆万元整)。
上述合同总金额中均不包含设备热场部分金额。
5、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1)、上述合同付款方式均为电汇、银行承兑或其他方式。
(2)、付款安排:
a:编号为RN-S-0056-101122-0的《多晶硅铸锭炉采购合同》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共计1,483.2万元(大写:壹仟肆佰捌拾叁万贰仟元整)。其余款项视产品交货、验收时间分批付款。
b:编号为RN-N-S-0061-101201-0的《多晶硅铸锭炉采购合同》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共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224.8万元(大写:贰仟贰佰贰拾肆万捌仟元整)。其余款项视产品交货、验收时间分批付款。
6、交货时间、进度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2011年2月28日 6台
2011年3月28日 21台
2011年4月30日 15台
2011年5月30日 15台
2011年6月20日 15台
(2)、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通常为买方所在地,除非买方另行书面通知,运费由卖方承担,并通过汽运将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并在发货前提前不少于24小时通知买方。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8、合同的履行期限
从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9、主要违约责任条款
(1)、买方违约责任
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迟付预付款,工期可获得相应延长。
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导致相应设备的到货款、验收款、质保金延迟支付: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总额不超过延迟付款设备总额的百分之十。
(2)、卖方违约责任
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向卖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五。
如卖方未按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按时向买方提供配件和维修服务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相应配件总价的千分之五,该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如果由于卖方和/或分包商技术服务的延误,造成执行合同延误,每延误工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根据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11月24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00400003683),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7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23,810万美元,实收资本为23,810万美元,住所:嘉善县姚庄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李仙寿。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灯具、太阳能控制器、太阳能逆变器、太阳能多晶硅料。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是同时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Ticker: SOL)、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AIM板(Ticker: SOLA)挂牌上市公司——Renesola Ltd(瑞能有限公司) 100%控股子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Renesola Ltd(瑞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4.37亿美元,股东权益为44.76亿美元;2010年1-6月实现营业额25.39亿美元,主营业务利润5.25亿美元。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的老客户,截止到目前,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已累计签单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106台(含本次),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加深双方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设备的如期交付使用,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系列产品的产销规模,将对本公司2011年度及今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如因公司原因出现前述违约责任现象时,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2、如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原因出现前述违约责任现象时,公司存在上述产品销售收入不能确认或部分确认的潜在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编号为RN-S-0056-101122-0《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多晶硅铸锭炉采购合同》
2、编号为RN-N-S-0061-101201-0《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多晶硅铸锭炉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