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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4—7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9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吉学斌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676,749,83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1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54,496,5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34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0 人,代表股份 22,253,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6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0 人,代表股份 22,253,28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0 人,代表股份 22,253,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6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吉学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903,261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7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406,718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151%。

    吉学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张波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797,149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300,6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83%。

    张波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王冬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797,149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300,6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83%。

    王冬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关于选举乔国银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797,15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300,6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83%。

    乔国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关于选举张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797,15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300,607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83%。

    张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关于选举葛永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797,151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300,608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83%。

    葛永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曹蕾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797,147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300,60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83%。

    曹蕾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857,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0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361,198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06%。

    王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选举韩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797,142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300,59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83%。

    韩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3.01 关于选举王信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898,846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6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402,30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53%。

    王信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关于选举徐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676,749,831 股;同意 656,797,268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2,253,288 股;同意 2,300,72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88%。

    徐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09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779%;
反对 10,777,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5%;弃权876,9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6,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99,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02%;反对 10,777,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8.4293%;弃权 876,9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6,90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