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公告编号:2024-5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德豪 股票代码 00200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季庆滨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663号泰盈汇盈中心 14层
电话 0756-3390188
电子信箱 dehaorunda@electech.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334,852,209.35 381,352,698.05 -1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229,192.58 -133,358,772.09 6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6,409,502.17 -134,472,395.19 65.4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1,748,610.40 -67,750,850. 02 -79.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31 -0.0761 69.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31 -0.0761 69.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6% -12.93% 1.8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89,552,711.29 1,834,280,947.71 -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45,938,596.72 381,248,589.98 -9.2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28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乘泽科技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06% 421,617,439 不适用
责任公司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 国有法人 4.73% 82,872,928 冻结 27,624,309
有限公司
蚌埠鑫睿项目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5% 74,434,947 质押 74,434,947
有限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陕国
投·聚宝盆 5号证 其他 3.23% 56,664,870 不适用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深圳市宝德昌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3% 46,101,364 不适用
有限公司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风 其他 2.02% 35,316,407 不适用
炎臻选 2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王晟 境内自然人 1.96% 34,406,400 不适用
西藏林芝汇福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9% 26,120,858 不适用
有限公司
怡迅(珠海)光电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6% 20,363,832 不适用
科技有限公司
李云慧 境内自然人 0.73% 12,819,000 不适用
股东王晟、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北京风炎臻选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年 6月 2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王晟为蚌埠鑫睿实际控制人,公司副董事长张波涛为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不适用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 2022年 6月 15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 135号】。蚌埠
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
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本金 1亿元及投资固定收益 14,301.2279
万元,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开庭,蚌埠市仲裁委未判决。公司于 2023年 2月 22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
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 431号】。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
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款 1.5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16,572,328.74元,截至目前,该案件未开庭。
(二)关于公司原实控人王冬雷涉嫌职务侵占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