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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ST德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4—2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吉学斌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608,333,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4.7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18,520,1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9.58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89,813,4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2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89,813,45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12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89,813,4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12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06,81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 关于修改及制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9.01 《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3《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299,5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144%;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4%;弃权 3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06,819,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1%;
反对 1,1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8%;弃权 39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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