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2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持有的 221,007,786 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
流通股)将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 78.15%,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通知:芜湖德豪投资通过查询阿里拍卖网站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就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国际”)与芜湖德豪投资关于证券交易合同纠纷(因增信担保而引起债务纠纷),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了股权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芜湖德豪投资持有的 221,007,786 股公司股票(占芜湖德豪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 78.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52%)。上述股份已被司法
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关于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现将本次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占芜湖德
是否为 占公司
股东 本次涉及股份 豪投资所
控股股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名称 数量(股) 持股份比
东 比例
例
2021 年 2021 年 证券交
北京市第二中
91,709,854 32.43% 5.20% 3 月 26 3 月 27 易合同
级人民法院
日 10 时 日 10 时 纠纷
芜湖 2021 年 2021 年 证券交
北京市第二中
德豪 是 74,434,947 26.32% 4.22% 3 月 27 3 月 28 易合同
级人民法院
投资 日 10 时 日 10 时 纠纷
2021 年 2021 年 证券交
北京市第二中
54,862,985 19.40% 3.11% 3 月 28 3 月 29 易合同
级人民法院
日 10 时 日 10 时 纠纷
合计 221,007,786 78.15% 12.52%
(注: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 https://sf.taobao.com/查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82,781,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6.02%,其中,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 221,007,78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2.52%,占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 78.15%。
二、本次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本次拍卖暂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本次拍卖可能会导致芜湖德豪投资的持股或者控制公
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公司2012年至2020
年已连续九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目前留存的小家电业
务处于亏损状态,经营困难,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拍卖是否会对未来小家电业
务造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认为本次拍卖将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生产
经营产生巨大影响。公司将对相关股份变化情况予以跟踪关注,涉及重大信息将
及时披露。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德豪投资共持有无限售流通股份 282,781,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764,720,000 股的 16.02%。其中 252,745,090 股办理了质押登记
手续,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89.38%,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2%。芜湖德豪投资所持公司股份 282,781,900 股中,282,781,9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2%;282,781,900 股被司法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2%。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 221,007,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2%,占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 78.15%,该部分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本次拍卖的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