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17年10月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冬雷 李华亭 王晟
李占英 陈剑瑢 杨燕
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68,3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于2017年
1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
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德豪润达、公司、本公司、发行指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人
发行对象、发行特定对象、认购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方、认购对象 指 司、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德豪润达以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368,320,000股A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资金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
元、万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分别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LEC-TECHINTERNATIONALCO.,LTD.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公司股票代码:002005
成立时间:1996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
邮政编码:519085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号码:0756-3390238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electech.com.cn
公司电子信箱:002005dongmi@electech.com.cn
法定代表人:王冬雷
董事会秘书:邓飞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家用电器、电机、电子、轻工产品、电动器具、自动按摩设备、健身器械、烤炉、厨房用具、发光二极管、发射接收管、数码管、半导体LED 照明、半导体LED 装饰灯、太阳能LED 照明、LED 显示屏系列、现代办公用品、通讯设备及其零配件(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及需主管部门审批方可生产的设备);开发、生产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器及软件,设计制造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模具;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售后服务;LED 芯片的进出口贸易。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16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1、2016年12月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
2、2017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5号),核准德豪润达本次非公开发
行。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77,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9,099,846.04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7年10月19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7)
第605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至2017年10月19日,海通证券为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资金人民币 1,999,977,600.96元,其中,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1,999,977,600.00元,溢缴款0.96元。
2017年 10月 19 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29,245,283.01万元后的资金1,970,732,316.99元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内。
2017年10月1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C10698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上述人民币1,970,732,316.99元,扣除公
司自行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32,470.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9,099,846.0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68,320,000元,余额人民币
1,600,779,846.04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已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已经在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四)股权登记和托管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4日受理本公司
就本次增发股份提交的相关登记材料。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本次发行中,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发行数量:368,320,000股。
4、发行价格:5.43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100%和发行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110.23%
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77,600.00元,发行费用共计
30,877,753.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69,099,846.04元。
6、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各发行对象的申购和配售情况
2017年10月11日8:30至11:30为本次发行的集中接收报价时间,期间共回收
申购报价单1份,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参与认购的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
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清单。2017年10月17日14:30至
17:30为本次发行的集中接收报价时间,期间共回收申购报价单4份,经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见证,参与认购的对象均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清单。
认购对象的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其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数总
量不超过36,832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5.43元/股,发行对象总数不超过10名。
根据发行方案和申购簿记情况,本公司经与保荐机构协商,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5.43元/股,发行数量为368,3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77,600.00元。申购报价单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同一报价按照认购数量从大到小排列):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申购股数 应缴履约 实缴履约
号 询价机构名称 (元/股) (万元) (万股) 保证金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