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9043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披露了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54,908,494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034,827,685股减少至1,979,919,191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79,919,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01 08*****227 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
02 01*****337 张松山
03 00*****408 董晓明
04 01*****400 张一卓
05 01*****753 王加荣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19年6月27日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相关参数的调整
七、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股份变动情况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咨询联系人:陈志
咨询电话:023-67886985 传真:023-67886986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